2009/06/14

搞商業藝術,是天命

我。把我一個好同學Mr. A,介紹給一個我非常要好的朋友Mr. S公司上班。
然後我就,出國流放。這之中我不大能夠時時刻刻關心他們。
雖然我知道他也許不是完美適合在這間公司,但是他一定會努力完成工作上,同事與客戶們的期待。
一年之後。上星期,Mr. A與同事吵架,當下他生氣摔東西,半小時就生氣離開。
在接著打電話,只給我朋友Mr. S一句話,"謝謝你的照顧,我要離職了。"

我不知道任何的工作守則,但是也許我的同學並不知道正常的公司守則。
離職一定有一定的離職手續,不是不開心,當下就可以離職走人的。這樣老闆是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員工,事情是很大條的。
況且後續的工作事項,就是撒手不管? 這樣~就不關你的事情了??結果是由其他員工付出加倍的心血來完成你的份內工作。

我自己也是一個art,art面對客戶反反覆覆的修改,一定會有非常非常多的情緒出現,不僅只是廣告art,還包含許多建築師、室內、美編、 服裝、電腦工程師.....設計。只要是產生一個作品的,每個人都可以對你的東西作評價,當然你自己也會對自己的東西作評價。而且每個人的看法會因人而異。這時候講的人必須用高度EQ來處理事情,設計作品的人也得用對事情不要對人的態度而理解。(我朝這個方向粉努力中)

設計是一個天馬行空的想法,因為你的腦袋你的手可以讓點子成真。但在商業用途時,設計只能說是一種'應用藝術",現實的考量似乎得其中一定不是有客戶的角色存在,不然也有特定的傳達對象。也許在工作上,賺取利益的行為同時得幫助別人用適當的方法,或者是用令人印象深刻的方法傳達一些訊息,也許設計和設計者本身有一定特地的關連,要把設計作好,要能夠打動人心,設計本身就得跟設計者緊密相關不可。

期許Mr. A在未來能夠完善的處理自己的EQ。
我的好友Mr. S用高度態度處理所有工作,完整處理,並告訴我,這對我而言是沒有責任。
但我得替他說聲抱歉,而且我願意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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